||||
關於我版權申明
加入收藏
設為首頁
 
當前位置:
> 首頁 > 政策法規 > 外彙
 
 
 

國家外彙管理局綜合司關於直接投資外彙業務信息係統與外彙賬戶係統操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8-08-05 16:11:19

彙綜發【2008129

 

國家外彙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彙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彙指定銀行:

  直接投資外彙業務信息係統(以下簡稱“投資係統)自200851日全國推廣運行以來,總體運行平穩。在此期間,為了保障外彙賬戶係統數據完整性,外彙局業務人員在投資係統中錄入外商投資企業信息、資本金賬戶開戶核準件等信息後,還需通過企業檔案專崗櫃台向外彙賬戶係統重複錄入該類信息。現係統已進入正常運行時期,為徹底解決重複錄入問題,實現投資信息在其他業務係統的共享,國家外彙管理局投資係統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於日前製訂並實施了解決方案,現就實施該方案的有關操作問題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資企業信息。外彙局業務人員在投資係統完成外商投資企業信息登記後,即可通過“同步軟件(該軟件在總局內部門戶信息網下載,下載地址:http//100.1.3.84/tabid/133/in-foid/256969/default.do)將外商投資企業信息發送到外彙賬戶係統,無須再通過企業檔案專崗櫃台向外彙賬戶係統錄入該項信息。通過“同步軟件”發送到外彙賬戶係統的外商投資企業信息,將於T+1日自動轉發到國家外彙管理局企業外彙信息檔案數據庫,供其他業務係統共享使用。

  二、資本金賬戶及其他投資項下專用賬戶的開戶核準件信息。外彙局業務人員在投資係統為企業開立資本金賬戶及其他投資項下專用賬戶的核準件後,無須再在外彙賬戶係統錄入該項信息。同時,各相關外彙指定銀行應在投資係統中完成收到核準件後的反饋操作。今後,銀行向外彙賬戶係統報送企業開立上述賬戶信息時,應統一在審批件編號欄填寫“N”。

  三、各分局外彙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轄屬機構、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各中資外彙指定銀行應及時轉發所轄分支機構。執行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投資係統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聯係,聯係電話:010-68402518010-68402519

 

國家外彙管理局

二OO八年八月五日

 

  國家外彙管理局  20080805  頒布

 
推薦給好友
 
網友評論
 
關閉窗口

 

 
 
版權所有: 上海市外經貿委(外資委) 備案序號:  滬ICP備05055106號
 
 
 地址:中國上海市婁山關路55號17F  郵政編碼:200336  電話:021-62752200   E-mail: investment@sme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