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我版權申明
加入收藏
設為首頁
 
當前位置:
> 首頁 > 新設項目
 
 
 

外商投資音像製品分銷企業的設立
2008-06-27 15:47:58

申報文件
  (一)設立從事批發業務的中外合作音像製品分銷企業時,中國合作者向文化部提出立項申請時應當報送下列文件:
  1、立項申請書;
  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中外合作音像製品分銷企業的名稱、地址、經營範圍、投入資金來源和數額。
  2、合作各方共同編製或認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合作各方的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文件、資信證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證明文件;
  4、(如果中國合作者以國有資產作為合作條件)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中國合作者擬投入的國有資產的評估報告確認文件;
  5、文化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中國合作者向商務部提出設立申請時應當報送下列文件:
  1、設立申請書;
  2、合作各方共同編製或認可並經文化部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文化部對該合作項目的立項批準文件;
  4、由合作各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擬設立中外合作音像製品分銷企業的合同、章程;
  5、(如果中國合作者以國有資產作為合作條件)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中國合作者擬投入的國有資產的評估報告確認文件;
  6、合作各方的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文件、資信證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證明文件;
  7、擬設立合作經營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8、合作各方協商確定的合作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或聯合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的人選名單;
  9、商務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設立從事音像製品零售、出租業務的中外合作音像製品分銷企業時,中國合作者向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提出立項申請時應報送下列文件:
  1、立項申請書;
  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中外合作音像製品分銷企業的名稱、地址、經營範圍、投入資金來源和數額。
  2、合作各方共同編製或認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合作各方的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文件、資信證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證明文件;
  4、(如果中國合作者以國有資產作為合作條件)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中國合作者擬投入的國有資產的評估報告確認文件;
  5、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中國合作者向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提出設立申請時應報送下列文件:
  1、設立申請書;
  2、合作各方共同編製或認可並經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對該合作項目的立項批準文件;
  4、由合作各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擬設立中外合作音像製品分銷企業的合同、章程;
  5、(如果中國合作者以國有資產作為合作條件)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中國合作者擬投入的國有資產的評估報告確認文件;
  6、合作各方的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文件、資信證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證明文件;
   7、擬設立合作經營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8、合作各方協商確定的合作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或聯合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的人選名單;
  9、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事依據所需材料其他

 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音像製品分銷企業管理辦法》(商務部令第28號,2003年12月8日發布、2004年1月1日起實施)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4年11月30日公布,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推薦給好友
 
網友評論
 
關閉窗口

 

 
 
版權所有: 上海市外經貿委(外資委) 備案序號:  滬ICP備05055106號
 
 
 地址:中國上海市婁山關路55號17F  郵政編碼:200336  電話:021-62752200   E-mail: investment@sme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