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文件 1、申請書;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合同、章程; 4、董事會成員及主要管理人員名單及簡曆; 5、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核準通知書; 6、投資者所在國或地區的注冊登記證明文件及資信證明文件; 7、主要投資方的資質證明; 8、企業營業場所證明; 9、審批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辦事依據: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外商投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管理辦法》(2002年12月11日發布、2003年1月1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