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文件
(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下列文件:
1、設立中外合營(或外資)廣告企業的申請書;
2、設立中外合營(或外資)廣告企業的項目建議書及投資者共同編製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投資方的登記注冊證明(複印件)、銀行資信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複印件);
4、廣告管理製度;
5、其他有關文件。
(二)向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報送下列文件:
1、設立中外合營(或外資)廣告企業的申請書;
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發的《外商投資廣告企業項目審定意見書》;
3、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
4、合營各方簽署的設立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合同、章程(或外資廣告企業的章 程);
5、投資各方登記注冊證明(複印件)、銀行資信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複印件);
6、合營企業(或外資)的董事會成員名單及各方董事委派書;
7、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8、其他有關文件。
上述文件除已注明為複印件的,一律為正式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簽署文件的,應出具法定代表委托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