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1092件,審結1055件,同比收、結案分別上升28.3%、21.3%。此外,受理一審知識產權刑事案件59件,審結60件。 上海法院審理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呈現以下特點:①新類型案件多。如株式會社富士克訴台州市椒江金寶特種製線廠等商標反向假冒案件;擁有“林內”、“立邦”、“萬科”等國內知名品牌的企業要求認定、保護馳名商標的商標侵權糾紛;還有涉及《著作權法》修正案新規定的出版者的版式設計權的概念問題等新類型案件。②案件中權利糾紛數量呈上升趨勢。涉及的衝突類型包括商標權和字號權、著作權和商標權、域名權之間的衝突。③受理了一批涉及知名企業、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如春秋國旅的商標權案、麥考林公司與貝塔斯曼的網頁著作權案、“徐福記”與“台尚”知名商品特有包裝糾紛等。④知識產權涉外案件增多。2005年,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台知識產權案件34件,其中許多案件因涉及國際名牌或新興業態的無形資產之爭,社會影響較大,受到媒體的關注。⑤音像製品發行權案件數量激增。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此類糾紛127件,占知識產權一審收案的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