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環境狀況 上海環保三年行動計劃實施環境效果評估監測主要涉及全市區縣24條考核河道,以水質標識指數作為考核指標。 2005年整治中心城區河道76條(段)共60公裏,中心城區河道水質明顯改善。 郊區河道新農河、小閘河和三沙洪達到IV類功能區標準。 上海市水環境保護工作彙報 上海是一個依水而存、因水而興的東方水都,保護好上海的水環境關係到全市人民的健康和上海的城市形象。 上海市委、市政府曆年來一直非常重視本市的水環境保護工作。1988年,當時擔任市委書記的江澤民和市長朱鎔基親自為合流汙水一期工程奠基;江澤民同誌曾親筆題詞:“一定要把蘇州河治理好”;市委書記黃菊同誌曾指出,上海環保工作的重點是治水,治水,再治水,各級領導要一任接一任地抓下去;徐市長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城市建設要建管並舉、重在管理;韓正副市長多次親臨現場,考察、聽取本市水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情況。為加大本市環境保護力度,市政府先後出台了《加強本市環境保護和建設若幹問題的決定》及《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本市2000年至2002年水環境三年行動計劃,按照“以治水為中心,全麵規劃,遠近結合,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要求,繼續以蘇州河治理為重點,帶動中小河道的整治工作。 在市、區縣兩級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通過廣泛發動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理順管理體製,落實整治責任,嚴格執法,本市的水環境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長效管理機製正在形成,河道及周邊地區的環境不斷改善。 但由於曆史欠帳多,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城市汙水處理設施落後等原因,全市河道汙染仍比較嚴重,水環境治理的任務非常艱巨。下麵,圍繞水環境保護執法檢查重點,從本市近幾年來在黃浦江上遊水源保護、“一控雙達標”所做的主要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加強本市水環境保護工作的措施等幾個方麵進行彙報。 一、本市水環境保護主要工作 (一)黃浦江上遊水源保護 黃浦江上遊水源是本市居民重要的飲用水來源,日取水量500萬噸,占市區供水總量的80%左右。由於黃浦江中下遊的水質受到汙染,為了保障全市人民飲用水安全,1985年開始,市政府投巨資在黃浦江上遊開辟新的水源地,l987年建成上遊飲水一期工程;1998年建成二期工程,取水口移至鬆浦大橋附近,使市區幾百萬市民受益。為了加大對上遊水源的保護和管理力度,先後開展了以下幾方麵的工作: 1、擴大水源保護區範圍,加大水源保護力度 為了保護上遊水質不受汙染,1985年4月,市人大通過了《上海市黃浦江上遊水源保護條例》,為配合《條例》的貫徹實施,l987年市政府頒布了《上海市黃浦江上遊水源保護條例實施細則》,對水源保護區的水質目標、有關部門的職責、管理方法、總量控製、排汙許可證、獎罰等一係列問題作了明確而又具體的規定。按照當時任上海市市長朱鎔基同誌“對上遊汙染要橫下一條心,限期整改,嚴格執法,不能再姑息了,該關廠的要關廠,該撤職的要撤職。”的批示精神,有關部門和上遊地區人民一起,認真保護好黃浦江上遊飲用水水源。 1999年,市政府將水源保護區麵積由原來的830平方公裏擴大到1058平方公裏。其中一級水源保護區為46平方公裏,水源保護區為513平方公裏,準水源保護區為499平方公裏。 2、建成合流汙水工程,建設汙水處理廠,減少汙染源直排現象 為了改善取水口水質,市政府先後投資50億元建成合流汙水二期工程和投資14億元建成吳閔北排工程,其中,吳閔北排工程,現已截流汙水10萬噸舊,減少了汙水直排黃浦江的現象;在水源保護區內,還投資2.65億元擴建了鬆江汙水處理廠,增加了5萬噸舊的生活汙水處理能力。上遊地區金澤、練塘兩座汙水處理廠建設也納入了市政府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之中。 3、率先實施總量控製和排汙許可證製度,加大對工業汙染源的治理力度 上遊水源保護區建立以來,在水源保護區內先後關、停、轉了一批汙染企業,共完成200多個工業汙染治理項目。到1998年,水源保護區內廢水排放量為100噸/日或化學需氧量為30公斤/日以上的企業全部穩定達標排放,使工業汙染不再是影響水源地水質的主要因素。 為了促進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雙贏,在對上遊水源保護區內的工業汙染源整治的同時,還實施了總量控製、排汙許可證和排汙交易製度,同時對水源保護區內建設項目堅持嚴格審批,鼓勵技術先進、治理完善、經濟效益好的企業優先進入該地區。 4、治理上遊地區畜禽牧場,控製農業汙染 上遊地區的畜禽牧場治理較早地擺上了議事日程。“八·五”期間,共投資3341萬元,重點對上遊地區的畜禽牧場進行治理,這些治理項目在當時發揮了積極的治汙作用;1999年,又開始了第二輪畜禽牧場治理市府實事項目。目前,對上遊地區141家畜禽牧場的77家實施了治理,還關閉了上遊地區12家畜禽牧場,使畜禽廢水汙染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二)“一控雙達標”工作 “一控雙達標”是1996年國務院在《關於環境保護若幹問題的決定》中提出的要求。即到2000年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使本轄區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控製在國家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內;直轄市、省會城市、經濟特區域市、沿海開放城市和重點旅遊城市的空氣、地麵水環境質量,按功能區分別達到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全國所有工業汙染源排放要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標準。 目前,本市所有12項總量指標已控製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環境功能區基本接近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工業企業的達標情況是,我局在1996年排汙申報登記工作的基礎上,確定本市3702家工業企業的汙染源在今年9月30日前實現達標排放。企業達標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強領導,完善組織機構 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幹問題的決定》下發後,市環保局一直把工業企業的達標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特別是今年,為了加快工業汙染源治理進度,確保今年9月底以前完成治理任務,市政府於1月10日和2月12日分別召開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工作會議。市有關職能部門及工業控股公司相繼成立了企業達標工作領導小組。 給予相應的處罰並責令整改,嚴厲處罰偷排廢水等故意違法行為。促使企業加強內部管理。 市環保局還推出《關於對環保違法行為實行有獎舉報的暫行規定》, 確定舉報範圍、查處要求和獎勵措施,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 二、水環境治理存在問題 1、黃浦江上遊水源地水質狀況不容樂觀 上遊地區工業汙染得到了基本控製,但生活汙染、農業汙染和畜禽汙染的大量存在影響了上遊飲用水水質的改善。生活汙染缺少必要的治理對策、措施,列入國務院太湖流域汙染治理計劃的金澤和練塘兩座汙水處理廠至今沒有實質性啟動;農業汙染量大麵廣,難以治理;畜禽汙染始終難以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 長期以來,為了保護水源地水質,鬆江、金山、青浦水源保護區內的經濟建設受到較大影響,由於沒有相關政策扶持,上遊地區人民對水源地保護的積極性受到挫傷。 黃浦江水源兩支來源於浙江、一支來源於江蘇。由於沒有建立流域保護管理體係,在浙江、江蘇兩省臨近上海邊界區域內,新建許多建設項目,造成來水水質逐年下降。 2、汙染源監督管理法製有待深化 影響河道水質的點汙染源可以分成三大類:工業汙染源、生活汙染源和禽畜牧場。工業汙染源監督管理原則是:達標排放,超標收費。但是工業汙染源超標排汙費僅是治理費用的九分之一,造成部分企業隻追求經濟效益,寧願繳納排汙費而不進行納管或治理,致使大量工業廢水排入河道。生活汙水已上升為影響河道水質的主要因素之一,在有治理設施的新建生活小區,缺乏運行經費,就地處理裝置閑置,許多老居民區的生活汙水,缺乏完善的收集係統,造成大量生活汙水直接排入河道。由於工業汙染源納管比例不高,生活汙染納管責任主體不明,汙水收集係統不夠完善,造成汙水處理廠和外排能力不能被充分利用,仍有大量生活汙水和工業廢水直接排入河道。 汙水處理廠排放口、自來水廠排泥和禽畜牧場排汙問題沒有相應的監督管理條例,有待建立相應的管理製度。 3、河道環境長效管理機製有待完善 河道環境管理是綜合性、係統性很強的工作。全市河道閘門在正常天氣時如何發揮環境工程效益有待深入研究。 城鄉結合部和區縣交界處,是中小河道整治的薄弱環節,不少“難點、死角”沒有得到整治。大部分農村地區有待建立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置體係。 三、今後治理本市水環境的主要措施 上海作為我國的特大城市,人口密集,工業相對發達,巨大的汙染排放量和脆弱的汙染承載能力形成了強烈的反差,上海治理水環境的任務還相當艱巨。針對以上問題,我們將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按照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與節點目標,采取切實可行的對策措施,加大水環境整治力度,使上海的“水更清”。今後治理水環境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快汙水收集和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步伐 截流幹管、汙水收集係統和汙水處理廠是治理汙水的三大基礎設施,抓住根本才能解決問題。目前,正在進行全市水環境汙染源普查工作,9月底將全麵完成。屆時,將根據全市汙染源分布情況和截流總管、支管分布情況,提出汙染源就近納管的計劃,以充分發揮已建工程效益。同時,將有係統地建設和改造浦東、閔行、嘉定等地區的汙水管網收集係統,解決收集管網不健全、合流總管無水納入的問題。新建小區實施雨汙分流,對雨汙混接地區進行改造。石洞口、竹園等大型城市汙水處理廠已列入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其中石洞口汙水處理廠已開工建設;現有的市中心城市汙水處理廠將進行改造,提高汙水的二級處理能力和水平;充分發揮小型汙水處理裝置的作用,減少生活汙水直排水體。 (二)加大對上遊地區的保護力度 黃浦江上遊是上海市區居民飲用水的主要水源地。上遊來水的水質如何,直接關係到市民飲用水安全和身體健康。市環保局正在積極組織黃浦江水源汙染防治規劃的編製,在規劃中,將進一步完善上遊工業汙染源的管理機製;提出生活汙染的截汙治汙計劃和畜禽牧場汙染治理措施;製訂農業麵源汙染控製規劃,禁止使用某些對水環境帶來嚴重影響的農藥、化肥,提出水土保持措施。對上遊進行生態環境、生態農業規劃,提出水源保護的經濟政策、補償機製、截汙治理投融資體製等。同時,積極安排一些汙染小、高附加值的產業進入上遊地區,扶持這些地區的經濟發展。將上遊水源地作為一個特殊地區,實實在在地保護起來。 此外,還要抓緊落實金澤和練塘汙水處理廠的建設。對上遊地區的畜禽牧場治理,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節點目標任務。為確實保護飲用水源水質,將啟動黃浦江上遊兩側涵養林帶建設項目。 除做好區域內汙染防治外,積極與江浙兩省聯係,探討流域保護的可行方式。 (三)運用市場機製和經濟手段,調動社會各方治汙的積極性 進一步完善排汙許可證管理製度,如大對水汙染源的執法監督力度。在對全市水汙染源實施重新申報登記的基礎上,在全市範圍內實施排汙許可證管理製度。按照“總量控製”的原則,推廣實施汙染物排放總量交易製度。對全市汙染源核定總量,發放許可證,逐步按照市場經濟的運作規律推行總量指標的有償轉讓製度。 建立並完善環境保護收費機製,逐步提高汙水處理收費標準,解決排汙費和汙水處理費倒掛的現象,在此基礎上,實施汙水處理物業管理製度,將汙水處理的職責交由指定的物業公司運作,自負盈虧。 發行環境彩票、環保債券,建立保護水環境的新機製,使水環境的治理資金來源有可靠渠道。 (四)以法監督,嚴格執法,科學管理 要修改、完善《黃浦江上遊水源保護條例》、《上海市排汙收費管理條例》、《上海市畜禽汙染防治暫行規定》,進一步完善水環境治理的長效管理機製。 根據現場監理結果,有海濱造紙廠、第四製藥廠等十幾家工業企業不能在9月30日前實現達標排放,市環保局將在9月20日左右報請市政府批準實施停產治理。企業治理達標後才能恢複生產。 為了防止已達標企業“回潮”,環保局將推出“環保110”,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執法,繼續鼓勵市民投訴汙染環境的行為;市紀委、市監委和市環保局將聯合推出《關於對環保違紀人員紀律處分的暫行規定》,對汙染環境的企業、事業單位法人代表和領導幹部直接追究行政過失責任;對偷排汙水的單位課以重罰,絕不手軟。 同時,運用高科技手段,加大對汙染源的監理。要進一步完善重點排汙企業的在線監測網絡、監督汙染源排放情況。重視運用科學技術特別是高新技術,對環境保護和建設中的一些關鍵技術問題,如對中小型汙水處理廠處理工藝、濕地處理技術、河道就地治理技術和合流汙水管理、垃圾處置和資源化利用技術等進行重點攻關,努力取得新的突破,為水環境治理提供強有力的科學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