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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投資者來華手續
2005-10-21 20:32:19

 

 簽證

        凡外國投資者希望來華洽談業務,可直接同中國的貿易夥伴單位聯係,說明來華目的、時間等。如該單位同意,可代為向在國內的外交部授權的地方外事機關申請辦理簽證通知函電。外國投資者一旦接到由中國國內授權單位的函電,可持函電向中國駐該國的使(領)館申請訪問簽證入境。

 就業證、專家證、居留證的辦理

      外商投資企業聘雇外國人可憑營業執照、企業批準證書、申請報告及被聘者個人材料到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辦《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以下簡稱《許可證書》),憑《許可證書》到中國外交部授權機關——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等辦理職業簽證通知函電。被聘者收到中國國內授權單位的函電及《許可證書》,可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申請職業簽證入境。入境後憑職業簽證、《許可證書》、勞動合同、健康證明、被聘者照片等材料在15日內到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就業證。憑就業證,再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居留證。外商投資企業聘用港澳台人員應向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港澳台人員就業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後簽發《港澳台人員就業證》,港澳台人員憑就業證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居留證。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首席代表、代表,由上海市承辦代表機構的單位代為向中國外交部授權機關——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辦理職業簽證通知函電。常駐代表機構的首席代表、代表,收到函電後向中國駐該國的使(領)館申請職業簽證入境。入境後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工作證,憑職業簽證、工作證、健康證明、被聘者照片等材料到上海市勞動局辦理就業證,憑就業證再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居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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