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外籍人士在本市就業的崗位應當是用人單位必需的,從事技術、管理或者需要特殊技能國內缺少適當人選的崗位,且該崗位聘雇外國人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個體經濟組織和公民個人不得聘雇外國人。
外國駐本市領事機構、新聞機構及其他官方機構、國際組織在本市設立的機構聘雇外國人,應先經市外事辦公室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