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持有《外國專家證》、《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事海上石油作業工作證》及《臨時營業演出許可證》的外國人可免於辦理就業許可證書和就業證。
在外國企業或台港澳企業常駐本市代表機構中,任首席代表、代表的外國人,免辦許可證書,入境以後由代表機構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出的《外國企業常駐中國代表機構工作證》(以下簡稱工作證)及相關文件辦理就業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