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我版權申明
加入收藏
設為首頁
 
當前位置:
> 首頁 > 常見問題解答
 
 
 

外籍人士在滬就業如何辦理手續?
2005-10-21 18:30:24

答:外籍人士在本市就業(包括勞動報酬來源於境外,受派遣在本市工作三個月以上的),手續辦理程序是:第一,在外國人入境之前,先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以下簡稱許可證書);第二,用人單位到市外經貿委辦理通知簽證函;第三,外國人持許可證書和通知函電到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辦理職業簽證;第四,外國人持職業簽證入境後,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體檢,並在15日內辦理《外國人就業證》(以下簡稱就業證);第五,在入境後三十日內,持就業證等相關文件到市出入鏡管理局辦理居留許可證。以上手續辦完便可正式從業。

在中國留學、實習的外國人和在中國工作的外國人的隨行家屬要求就業,也可按以上程序申辦許可證和就業證,並持就業證到市公安部門辦理居留證件變更身份手續。

 

 
推薦給好友
 
網友評論
 
關閉窗口

 

 
 
版權所有: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備案序號:  滬ICP備05055106號
 
 
 地址:中國上海市婁山關路55號17F  郵政編碼:200336  電話:021-62752200   E-mail: investment@sme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