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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出口型企業和技術先進型企業可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2005-10-21 18:09:51

根據政府部門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被確認為“兩類企業”後,可以享受以下幾種優惠:

⑴“兩類企業”除按照國家規定支付或者提取中方職工勞動保險、福利費用和住房輔助基金外,免繳國家對職工的各類補貼。

⑵有限提供生產經營所需的水、電、運輸條件和通信設施,按照當地國有企業收費標準計收費用。

⑶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需要借貸的短期周轉資金,以及其他必須的信貸資金,經中國銀行審核後,優先貸放。

⑷產品出口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期滿後,凡當年企業出口產品銷售額達到70%以上的,可以按照現行稅率減半繳納企業所得稅。

⑸先進技術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期滿後,可以延長三年減半繳納企業所得稅。

⑹經濟特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以及其他已按15%的稅率交納企業所得稅的產品出口企業和技術先進企業,減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⑺凡以征用或劃撥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兩類企業”,可根據土地等級享受土地使用費減免的優惠待遇。

這裏應當說明,“兩類企業”並非“終身製”。按照外經貿部的規定,被確認為產品出口企業的企業,每年需經政府部門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則取消或補繳當年享受的優惠特遇;對先進技術企業,則進行不定期考核,連續考核不合格的,將被吊銷確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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