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4日)
上海市發改委
上海市外經貿委
上海市經委
為了更加積極、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資,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上海市經濟委員會會同本市各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外商投資法律、政策的規定,以及2002年2月11日國務院批準頒布的《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和2002年3月11日原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和外經貿部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結合上海的實際情況,共同研究製訂了上海市外商投資產業導向。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上海市外商投資重點產業目錄》、《上海市外商投資產業布局導向》印發給你們,即日起執行,並請向外商做好宣傳引導工作。
“十五”期間,上海將大力發展信息、金融、商貿流通、汽車製造、成套設備製造、房地產等六大支柱產業,積極發展生物醫藥、新材料、環境保護、現代物流等四大新興產業,優化發展石化、鋼鐵等兩大基礎產業,著力發展裝備工業和船舶製造業,加速發展現代服務業,加大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研究開發機構引進力度,加快構築適應國際大都市要求的新型產業體係。按照構築新型產業體係的要求,引導外資項目向各級各類開發區集聚,形成以浦東新區等國家級開發區為先導,主要產業基地為支撐,市級工業園區和現代物流園區等市級開發區為延伸的布局,加快推進產業集聚發展,促進產業布局合理化。
公布的《上海市外商投資重點產業目錄》中,有部分屬於國家限製性行業,對這些行業在市場準入、股比限製、進口設備免稅、項目審批等方麵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涉及配額、許可證的外商投資項目,須先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配額、許可證。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投資者舉辦的投資項目,比照本重點產業目錄和產業布局導向執行。在服務貿易領域,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參照《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執行。
附件1: 上海市外商投資重點產業目錄
附件2: 上海市外商投資產業布局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