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一、 申领《批准证书》需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设立的全套审批文件(正本,一般由审批部门保管) 2.市技术监督局的企业代码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中方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人员)登记表》,(表式网上下载有效); 4.董事会名单(正本)、外方董事委任书(正本); 5.《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即草表)》,(表式网上下载有效(A3),由申领单位填写(新批准和变更同时适用)。所需材料可以在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saefi.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