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资、合作企业项目立项
1、中方投资者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申请书(原件)。
2、项目建议书(原件)。
主要内容如下:
⑴ 中、外方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⑵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⑶ 经营范围、生产规模和国内外市场分析;
⑷ 合资、合作年限;
⑸ 拟引进技术的内容、条件;
⑹ 主要原材料和配套件供应;
⑺ 注册地址及基础设施配套条件;
⑻ 职工人数和来源;
⑼ 外汇收支预测;
⑽ 经济效益预测。
3、项目建议书附件:
(1)合资、合作意向书(原件);
(2)中方投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资信证明(原件);
(3)外方投资者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或者身份证件以及资信证明(原件);
(4)涉及配额、许可证项目的申请文件(原件);
(5)新建项目的用地规模、地形图和用地落实情况等。
(二) 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
1、中方投资者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原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主要内容如下:
⑴ 中、外方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⑵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⑶ 经营范围、生产规模、发展方向和国内外市场分析;
⑷ 合资、合作期限;
⑸ 资金、场地落实情况;
⑹ 引进技术的内容与方式,价格及支付方式,使用年限,消化、吸收、自我开发的措施;
⑺ 设备清单,拟选购单位、设备成色及价格估算;
⑻ 原材料、燃料、零配件的供应渠道落实以及数量、费用估算;
⑼ 产品销售市场、销售渠道分析评估;
⑽ 外汇收支安排落实;
⑾ 规划选址分析评估;
⑿ 环境保护分析评估;
⒀ 水、电、煤气、通信、运输等基础设施配套落实;
⒁ 机构设置、人员构成与来源、劳动保护分析评估;
⒂ 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估算,利润率及投资回收期;
⒃ 总体评价。
3、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①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②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和该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
③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准证明(原件);
④ 场地使用许可证明或者场地使用协议书;
⑤ 水、电、煤气落实证明;
⑥ 资产评估证明(原件);
⑦ 中方投资者投资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⑧ 进口设备清单(原件)。
4、公司的合同、章程及其附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