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版权申明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策法规 > 其他
 
 
 

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2006-07-21 10:14:20

商资发[2006]25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宁波大榭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15号)的有关精神,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不断提高发展水平,促进形成若干新的经济增长带,现印发《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请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认真贯彻执行,做好相关工作。

 

商务部、国土资源部

  20060808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推荐给好友
 
网友评论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上海市外经贸委(外资委) 备案序号:  沪ICP备05055106号
 
 
 地址:中国上海市娄山关路55号17F  邮政编码:200336  电话:021-62752200   E-mail: investment@sme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