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92件,审结1055件,同比收、结案分别上升28.3%、21.3%。此外,受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9件,审结60件。 上海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呈现以下特点:①新类型案件多。如株式会社富士克诉台州市椒江金宝特种制线厂等商标反向假冒案件;拥有“林内”、“立邦”、“万科”等国内知名品牌的企业要求认定、保护驰名商标的商标侵权纠纷;还有涉及《著作权法》修正案新规定的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概念问题等新类型案件。②案件中权利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涉及的冲突类型包括商标权和字号权、著作权和商标权、域名权之间的冲突。③受理了一批涉及知名企业、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如春秋国旅的商标权案、麦考林公司与贝塔斯曼的网页著作权案、“徐福记”与“台尚”知名商品特有包装纠纷等。④知识产权涉外案件增多。2005年,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台知识产权案件34件,其中许多案件因涉及国际名牌或新兴业态的无形资产之争,社会影响较大,受到媒体的关注。⑤音像制品发行权案件数量激增。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类纠纷127件,占知识产权一审收案的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