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出台后,外商投资的有关现行政策如何执行、操作,是大家非常关注的大事,为此,我们应众多“会员”的要求,本期就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作一回复。 一、新《公司法》第2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二、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新《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交稿规定的,从其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专项规定的继续执行现行规定,无专项规定的按新《公司法》执行。 外商投资相关企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1、外商投资性公司的设立,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商务部2004年22号令《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 2、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外经贸部1995年1月10日发布《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的暂行规定》) 3、外商投资研发机构的设立,其用于研发的投资不低于200万美元。(商务部2000年4月18日发布《关于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 4、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的设立,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2003年第3号令《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管理办法》) 5、外商投资医疗机构的设立,其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外经贸部、卫生部2000年7月1日实施《关于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6、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的设立,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商务部2005年3月5日实施《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7、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设立,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50万元。(国际旅游局、商务部2003年第19号令《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 8、外商投资物流企业的设立,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外经贸部2002年6月20日发布《关于开展试点设立外商投资物流企业工作有关新的通知》) 9、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设立,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商务部2005年19号令《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 10、外商投资船务公司的设立,其注册资本不得不低于100万美元。(交通部、外经贸部2000年1月28日实施《外商投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