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们版权申明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 首页 > 信息中心 > 要闻速递
 
 
 

国家税总高官高调谈论两税合并
>> 出处:国际商报 >>时间:2006-01-23 09:38:39

       “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将现行内外资分别适用的两套所得税法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建立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统一、规范、透明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优化国民经济的结构,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1月1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再次抛出了“两税合并”的话题。

  国家税务高层在短时间内高调谈论“两税合并”,联系到不久前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委员长会议上,长期备受关注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即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正式进入2006年全国人大立法程序。国内企业热盼已久的新一轮税改似乎已是箭在弦上。

  内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制度并存的“双轨制”所得税制模式,已经形成了对内资企业的逆向歧视,其负面效应正在逐渐凸现。

  王力介绍,中国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两套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两套企业所得税制虽然法定的税率都是33%,但由于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多于内资企业,所以实际税负外资企业低于内资企业。这对于我国引进外国资本、技术和人才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也促进了外资企业的发展。但是,长期实行的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并存的格局是不符合国际惯例的,也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了一些影响,需要予以统一和规范。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外资研究部主任金伯生认为,“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的市场环境、投资政策还不够完善,在这种情况下依靠税收优惠吸引外资是可以理解的,这也是其他国家引资过程中常见的做法。”

  但他同时表示,改革开放20多年后,我国的引资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累计已近6000亿美元,现在引进外资应该有所挑选。

  专家指出,一些发达国家并没有税收优惠政策,也能吸引大量的外资,究其原因,投资者更看重的是投资地的政治经济环境。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跨国公司在实现一体化扩张的过程中,最关心的因素为基础设施、现有外资状况、工业化程度和市场容量等,而不是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在提升东道国吸引外资的竞争优势方面作用非常有限,它只不过是一个辅助性政策,而不是决定因素。

  另一方面,由于内外资的所得税相差较大,内资企业税负过重,导致个别企业打起了避税、逃税、偷税的主意,威胁到国家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其结果便是税收收入的隐性减收,实际上破坏了我们的对外开放政策。相反,如果企业所得税统一,内外资企业竞争的环境公平、透明,这对外资的吸引力会更大。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测算,取消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这项改革将会减少500亿元左右的税收。

  商务部研究院的梅新育博士认为,我国去年税收收入已经超过30000亿元,而改革可能引起的税收减少仅占不到1/60,我国完全可以通过扩大税基、加强征管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现行涉外税收“两免三减”的优惠政策也导致我国出现“假外资”的现象。假独资、假合资的“外资企业”屡屡出现,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有研究估计,“假外资”

  占实际外商直接投资利用额的1/3左右。

  “那些冲着税收优惠而来的外资,对我们国家经济贡献度多半不会很高。”梅新育认为,如果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在一个较低的税率上,“假外资”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从另一个角度讲,也对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水平和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王力透露,针对企业所得税制的改革,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按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的合并改革进行积极的研究和论证。至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改革的进程,将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推荐给好友
 
网友评论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备案序号:  沪ICP备05055106号
 
 
 地址:中国上海市娄山关路55号17F  邮政编码:200336  电话:021-62752200   E-mail: investment@sme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