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资、合作企业项目立项所需材料: 1、中方投资者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申请书(原件)。 2、项目建议书(原件)。主要内容如下: 1) 中、外方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2)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3) 经营范围、生产规模和国内外市场分析; 4) 合资、合作年限; 5) 拟引进技术的内容、条件; 6) 主要原材料和配套件供应; 7) 注册地址及基础设施配套条件; 8) 职工人数和来源; 9) 外汇收支预测; 10) 经济效益预测 3、项目建议书附件: 1) 合资、合作意向书(原件); 2) 中方投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资信证明(原件); 3) 外方投资者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或者身份证件以及资信证明(原件); 4) 涉及配额、许可证项目的申请文件(原件); 5) 新建项目的用地规模、地形图和用地落实情况等。 二、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所需材料: 1、中方投资者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原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主要内容如下: 1) 中、外方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2)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3) 经营范围、生产规模、发展方向和国内外市场分析; 4) 合资、合作期限; 5) 资金、场地落实情况; 6) 引进技术的内容与方式,价格及支付方式,使用年限,消化、吸收、自我开发的措施; 7) 设备清单,拟选购单位、设备成色及价格估算; 8) 原材料、燃料、零配件的供应渠道落实以及数量、费用估算; 9) 产品销售市场、销售渠道分析评估; 10)外汇收支安排落实; 11) 规划选址分析评估; 12)环境保护分析评估; 13)水、电、煤气、通信、运输等基础设施配套落实; 14)机构设置、人员构成与来源、劳动保护分析评估; 15)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估算,利润率及投资回收期; 16)总体评价。 3、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和该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准证明(原件); 4) 场地使用许可证明或者场地使用协议书; 5) 水、电、煤气落实证明; 6) 资产评估证明(原件); 7) 中方投资者投资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 进口设备清单(原件)。 4、公司的合同、章程及其附件(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