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一般配额商品、配额机电产品所需材料: 1、每年10月前,企业向原审批管理机关申报下年度进口计划,由市外资委审核汇总后报商务部。 2、根据商务部下达的计划,由市外资委依据实际供求情况,分配给申请企业。 3、申请企业在批准的进口额度内办理进口配额证明和进口许可证: 1)提供进口合同、商品发运、到货通知单等材料; 2)填写《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商品申请表》; 3)经审批管理机关批准后,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进口配额证明》; 4、申请企业凭上述《配额证明》或《登记证明》到商务部特派员办事处申领进口许可证或到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二、进口非配额的许可证商品 申请进口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应向审批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转报商务部审批。 1、企业申请进口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告(原件); 2、企业对监管手段的说明及不得用于制毒、不得转卖的保证函(原件); 3、与国外客户签订的有效进口合同(原件); 4、关于设立企业的批文、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及企业合营合同或章程、验资报告; 5、《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易制毒化学品初审表》; 6、《易制毒化学品进口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