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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2005-10-22 03:04:00

新区与有关部门紧密合作,为入驻企业提供企业注册、开业指导、法律援助、劳动保障、银行信贷、金融咨询、经济信息、项目中介、项目评审、税务咨询等服务。新区建立的公共的设备平台也为企业提供服务。

新区对于入驻企业实行财税优惠政策: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经税务机关批准,按24%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并享受二免三减半;

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按上述规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期满后,凡当年产品出口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仍可享受当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在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企业可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获利年度起,可享受五免二减半;

新办内资企第一年可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

税收属地的内外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交的区级三税(即营业税、增值税的25%,企业所得税的地方部分),市北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按有关政策,对企业给予财政扶持。

对于较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将采取减免部分租金的办法对其进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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