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外籍人士在本市就业(包括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受派遣在本市工作三个月以上的),手续办理程序是:第一,在外国人入境之前,先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第二,用人单位到市外经贸委办理通知签证函;第三,外国人持许可证书和通知函电到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职业签证;第四,外国人持职业签证入境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并在15日内办理《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第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等相关文件到市出入镜管理局办理居留许可证。以上手续办完便可正式从业。 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和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的随行家属要求就业,也可按以上程序申办许可证和就业证,并持就业证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证件变更身份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