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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2005-10-21 16:04:00

凡在闸北区投资工业、商业、房产建筑业、服务业等项目,进行合法经营,并在闸北区税务局依法交纳税金的各类经济实体,除享受国家法定的优惠政策和上海市规定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闸北区的优惠政策。

闸北区的优惠政策体现在基金扶持和配套服务等方面。主要有:

◎ 投资介绍人(个人、单位、企业)的扶持

对直接介绍和引进中、外企业在闸北区投资项目的人士或单位(企业),区政府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予以一次性基金扶持。

◎ 外商投资企业和非区属中资企业的扶持

对在发展闸北区域经济中做出贡献的外商投资企业和非区属中资企业,区政府根据其年度贡献程度,每年给予基金扶持。

◎ 对租、售办公楼开设经济实体的扶持

凡在“不夜城”地区租、购闸北区所规定的内、外销办公楼宇,并开设经营性经济实体的内、外资企业,区政府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给予基金扶持。

◎ 对投资闸北区重点功能区、符合闸北区产业导向项目的扶持

凡对闸北区重点功能区、符合闸北区产业导向项目进行投资的各类企业,均可享受“一事一议”的政府扶持和优惠。

◎对合作投资开发高科技项目的扶持

凡与闸北区合作,共同投资开发具有高科技项目的企业,区政府将给予重点鼓励和基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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